《甄嬛传》在台湾春节假期播放量高达473万******
中新社台北2月2日电 春节假期期间,大陆电视剧《甄嬛传》在台湾八大电视台的网络平台以24小时不间断方式播出,创下473万的高流量,同时在线观看人数最高曾达3.2万人。
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介绍,《甄嬛传》上线已有12年,在台收获无数影迷。台湾今年春节假期10天,从1月18日至29日,买下《甄嬛传》在台播出版权的八大电视台于视频网络平台将该剧播放了五轮,流量高达473万。
最后一轮播放大结局时,同时观看该剧的人数达3.2万。ETtoday新闻云报道称,这说明了该剧在影迷心中的分量,也给今年的春节假期划上句点。
近些年,几乎每年春节假期都能看到台湾过万人同时看《甄嬛传》的新闻,今年由于假期偏长愈加积累了收看人次。参演过《甄嬛传》的台湾资深演员李天柱曾在受访时表示,“希望台湾电视台不要再重播(该剧),应该给观众新的冲击”。
一部重播多年的古装剧为何可以10多年后依旧热播?《远见》杂志引述社会学研究学者的分析称,电视剧本身的精彩是一方面,民众群聚线上看剧也不是为了尝鲜,乃是为了和大家一起线上聊天、共同回忆。除了《甄嬛传》外,包括《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》在内的其他大陆剧也引发过台湾观众重复观看、集体过年的经验。(完)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